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樊德玲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公告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樊德玲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樊德玲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公告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樊德玲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公告
(1981年11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决定罢免樊德玲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樊德玲原担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当然随着他的代表资格的罢免而相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