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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1. 【颁布时间】1958-1-6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58年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1958年1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次会议通过)

    1958年1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定于1958年1月25日在北京召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定主要的议案为决定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审查和批准1958年国家预算,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1月23日以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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