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0月22日)

    1. 【颁布时间】1957-10-22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0月22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57年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0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0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0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0月22日)


    任命连贯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批准任命:
    李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怀德、刘世荣、杨建邦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枫林、白彦斌、卢福、刘淑霞、李振、范绍华、秦达、张云龙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清、侯诺青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先进、周树澄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崔次丰、王吉仁、陈清、侯诺青、李品三、吴宝勋、张文治、韩玉玺、李森、于德修、慎克晟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万禄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国桢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中才、王家骥、任民杰、刘克敏、辛正贤、党亚醒、秦群、张永谋、董尚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卜广德、马英才、张玉成、杨占奎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牛衍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萧建波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微、叶楚、成华珍、李庆均、侯守身、原体华、高子仲、彭城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志远、李振华、周镜波、荆枫、许俊文、杨华、谭沛湘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志远、杨华、曾史文、魏忠海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免去:
    王者兴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韩春兰、叶明、苏武明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邸玉齐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任景富、周世增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