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2005年7月1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10月30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