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2004年10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11月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