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6年1月30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6年2月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中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统一修改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二、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年龄超过60周岁”修改为“年龄超过63周岁”。
三、将第五十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本决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