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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5-12-24
    2. 【标题】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25年第5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s://www.lijiang.gov.cn/ljsrmzf/c102145/202512/76ac192f95e64a79ae68fdcf352366e7.shtml

    7. 【法规全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

    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


    丽江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9月10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聂金辉   

    2025年12月24日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2021年1月29日丽江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2021年7月18日丽江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第一次修改,2022年4月14日丽江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二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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