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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做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5-3-26
    2. 【标题】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做法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s://lysrd.henanrd.gov.cn/2025/03-30/216939.html

    7. 【法规全文】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做法的决定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做法的决定

    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做法的决定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做法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人民生命健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近年来,汝阳县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部署,创办汝阳农村健康研究所,深入研究县域重大疾病发病原因,探索健康管理方向;全面普及医疗知识,改善群众饮食习惯,开展体育锻炼;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监测,实行慢病干预机制,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村级医疗水平,形成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农村健康管理新模式,初步实现健康管理由“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有效降低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有力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通过开展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工作,汝阳县慢病管理率达到100%,老年人脑血管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患病率明显下降,节约医保资金1179万元,基本实现“健康进家庭、看病在乡村、康复回基层、90%病人就医不出县”的分级诊疗目标,“治未病”成效明显。

      为加快推进健康洛阳建设,推动健康管理由“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推广汝阳县全民健康管理“治未病”经验。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借鉴汝阳县经验做法,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管理,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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