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暨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暨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暨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暨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
为加快构建我省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信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暨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包括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满足《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新的评价要求(见附件1、2)进行自评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按原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各地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
二、具体要求
(一)新申报绿色制造名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申报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导出评价材料(PDF版本,加盖公章),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申请。已列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如需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应重新申报。
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详见管理平台)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对标评价
根据工信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已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名单的相关单位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省级绿色工厂分级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各地市要加大对企业或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质量,同时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开展对标情况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同步上传至管理平台。对发现企业、园区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的,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地市把关不严的,视情况缩减申报名额。
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遴选确定省级绿色制造拟入围名单,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同时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二)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宣传,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广普及工业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定期向全社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分享绿色理念、工作和成效,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联系人:
省工信厅节能处 谭 军 0791-88916336
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绿色发展处 刘永春 朱小宇0791-88829953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pdf
3.重点行业清单.pdf
4.推荐汇总表1760171125656.wps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