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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5-9-8
    2. 【标题】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3. 【发文号】交办规划函〔2025〕162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zhghs/202509/t20250912_4176563.html

    7. 【法规全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交办规划函〔2025〕1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按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本指引共包含16个申报领域、52个申报方向。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特色,整合资源,围绕申报方向,积极申报开展试点。具体申报条件及程序依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二、加强试点实施。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指导。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作为试点指导单位,要加强对试点任务的全过程指导,推动试点任务有序实施。确有必要的,可由申报方向责任单位发布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试点。各试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具体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试点任务进展情况,注重试点成果总结和推广应用。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投入,确保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赵晋宇、邸小建,010-65293112、65292390。

    附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9月8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

    一、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提质
    1.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四化”同步建设。
    主要内容:存量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和数字化改造过程中,注重“融合化、安全化、智慧化、绿色化”同步,实现“一次更新、全方位提升”,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提质效、优服务、扩功能。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公路基础设施养护新模式。
    主要内容:探索创新集约化规模化养护组织模式,开展公路基础设施长周期、建养一体化、集中养护等,提升养护管理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周期性养护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3.农村公路精准更新改造。
    主要内容:结合村庄分类、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因地制宜明确农村公路更新改造的目标任务和发展对策。从优化农村公路规划布局、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推进农村公路精准更新改造。聚焦组织保障、要素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等方面,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精准更新改造的长效发展机制。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4.水运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
    主要内容:推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通过国内国际行业协会、国际组织等平台渠道,进一步实现国际转化。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在推荐科研单位、行业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研制中,强化组织管理,支持更好发挥作用,全面分享中国标准化实践成果。
    责任单位:部水运局。
    5.推进铁路科技创新和智能化发展。
    主要内容:加强前沿关键领域科技研发,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铁路行业的融合运用。鼓励开展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在铁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加强铁路新型运载工具的研发,推动装备技术升级。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6.研究建设高速磁浮系统。
    主要内容:突破高速磁浮智能建造技术瓶颈,在运输需求集中的城市群或都市圈,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建设时速600km高速磁浮达速试验线,系统验证运营工况下高速磁浮装备性能,并构建全链路试验验证体系,为建设商业运营线路奠定技术基础。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部科技司、综合规划司。
    二、推进智慧大通道建设
    7.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主要内容: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通过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聚焦“一张网”出行服务、路网运行监测预警、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等重点方向,推动实施基础设施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8.普通国省道交通调查能力全面提升。
    主要内容:聚焦普通国省道,按照统一布局、分类实施、能融尽融、边建边用的原则,推动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布局和建设。积极与公安部对接,联合开展交通调查站与公安交管卡口数据共享共用。统筹运用多功能交通调查站、企业联网直报、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等多源数据,研究创新公路货运统计方法。深化客运统计改革,研究公路人员流动量分省、分地市统计方法。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9.探索大通道货车自动驾驶技术。
    主要内容:以“科技+工程”融合的方式,面向大宗货物运输场景,突破“车—路—云—能”一体化重载货车自动驾驶运输系统关键技术。部署集成智能化装备的道路基础设施,探索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货车自动驾驶运输大通道。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10.推动公路自由流收费。
    主要内容:建设若干区域或不少于100条车道的全车型适配的自由流收费技术示范通道,突破车辆精准识别、路径还原、动态计费、信用体系等关键技术,全面验证技术可行性,实现车辆通行效率显著提升、用户满意度大幅提高,形成公路自由流收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为推广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科技司。
    三、推进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11.提升公路出行服务品质和管理能力。
    主要内容:一是加强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拥堵治理。选取高速公路大通道易拥堵路段,开展交通、公安、气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治理,推动信息互通共享、管控标准精准衔接、路段通行能力衔接、跨省互相叫应等,探索完善在全国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的疏堵保畅措施经验。二是建立完善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体系。建立健全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以及“一路多方”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气象会商研判,强化交通管控,落实预警“叫应”闭环,推动会商及时、研判精准、预警“叫应”顺畅、管控措施精准到位,探索完善可推广、可借鉴的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经验。三是推动服务区高质量发展。通过持续完善人性化服务设施,推进老旧设施设备改造、绿色低碳建设改造,加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开放式服务区建设,加快服务区数字化转型,加强重大节假日服务保障,完善服务区医疗设施,打造特色服务区等,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四是构建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体系。围绕聚合一个出行服务矩阵、提供一系列实用功能、建立一套信息发布机制等方面,有序推动“一张网”出行服务工作。五是优化联网收费运营服务。研究推进高速公路收费新模式,推动智慧站点数字化建设改造。健全ETC服务体系,强化线上渠道服务能力,推进异地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12.实施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分析都市圈综合交通设施条件、城际通勤特征、城际通勤存在的问题与瓶颈,研究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的发展要求、主要目标、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项目,提出提升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的重要支持政策举措、跨界合作、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
    13.优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主要内容:优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出台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文件。增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吸引力,提升公交站点可及性、推动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两网融合”、提高城市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扩展多元化公交服务、改善适老化无障碍公共交通出行环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建立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机制,加强对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的综合调控和合理引导。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14.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
    主要内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以设施互联、票制互通、安检互信、信息共享、支付兼容、管理协同为重点方向,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标准支撑,加强运输服务,深化科技创新,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更好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部运输服务司。
    四、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
    15.推动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
    主要内容:以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载体,准确把握城市在国家重大战略中的定位,注重软硬结合、新建和存量设施更新结合,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谋划枢纽港站体系、集疏运体系、内联体系、外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优化枢纽港站布局、结构和功能,完善枢纽港站集疏运体系,强化枢纽港站间互联互通,增强枢纽城市对外联通水平,提升枢纽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6.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
    主要内容:优化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机制,增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推动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行。注重存量设施优化利用,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各方式功能系统集成。综合客运枢纽实现跨方式一体化运行。综合货运枢纽实现高效多式联运,因地制宜增强转运、口岸、保税、邮政快递功能,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供应链组织中心。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7.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主要内容: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区,与港区后方堆场紧密衔接;推动高等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与铁路货站连接,便捷接入国省干线;推动轨道交通接入机场,实现高铁货运、航班、机场装卸作业精准对接;推动机场空侧、陆侧之间通过专用通道实现便捷衔接;提升货运装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强化邮政快递枢纽、城郊大仓基地、应急物资转运中心的支持和覆盖。二是推进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推动多种运输方式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应用全程“一单制”“一箱制”联运服务;依托综合货运枢纽提供优质的全程联运方案,开展冷链等专业化多式联运业务;推动建立健全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三是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强化合作,加快跨区域网络化布局和协同化运营;推动枢纽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深度融入供应链;加强物流服务集成商培育;推动枢纽企业与境外枢纽港站、海外仓以及国际物流企业深化合作,畅通国际物流服务链条。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
    五、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18.综合运输服务“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
    主要内容:一是推进联程运输“一票制”。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数据共享;拓展“一票制”产品服务,打造综合性、一站式、一体化联运客票服务平台,推动“一次购票、一次支付、一证(码)通行”。二是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动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推进多式联运标准化单证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跨方式运营、一体化运作、全流程服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模式。三是推进集装箱运输“一箱制”。探索集装箱循环共用、联合调拨,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相关货物积载、交接等作业规范,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智能化管理,完善提箱、还箱、验箱、洗箱、修箱等作业流程和服务规则,加快推广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19.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新型物流集成商。
    主要内容:引导支持交通物流企业与制造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设施衔接、流程再造、标准互通、信息共享,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供应链集成、跨方式资源整合、国内国际贯通联动的新型物流集成商。支持传统交通物流企业做强做精做专,着力培养一批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型、综合型物流企业。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20.推动铁路货物运输体制机制创新。
    主要内容:从市场化角度,探索解决铁路货运有关问题的思路举措,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借鉴海运提单实践经验,探索开展国内、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化的实施路径。探索铁路运单物权化的质押融资、背书转让、凭单控货等功能。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
    六、推动内河水运体系联通与航运高质量发展
    21.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一是优化大通道。以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等跨区域水运大通道为重点,增强航道通过能力及韧性,加快沿线船闸扩能,提升内河水运大通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扩大水运主通道服务辐射范围。二是畅通航道网。以长三角、珠三角航道为重点,加快打造长三角航道网河海联运集装箱通道,优化海港集疏运结构,推动长三角、珠三角航道网内畅外联,提升航道网互联互通水平。三是打通关键性堵点卡点。攻坚国家高等级航道达标畅通,破解局部拥堵和区间段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探索国家高等级航道联通工程建设与水利、环保等要素保障的协同。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2.长三角、珠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提升港航企业全程物流组织能力,提升内河联运组织效能,发展内河水运网络货运平台,创新船队船组运输模式,提升交旅融合服务品质,打造内河绿色航线,建设智慧航道和智慧港口,发展内河智能航运,创新水运建设投融资模式,推动短支航道“通港达园”,推动港航建设管理协同,创新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提升水上服务区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部水运局。
    23.内河航运自动化船队建设。
    主要内容:围绕航运高质量发展,加速智能航运产业化应用,实现提升航行安全、降低船员劳动强度、提升作业效率等目标,聚焦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平陆运河等典型水域场景,攻克绿色、智能、韧性新一代航运系统的关键技术,采用“船—岸—云”协同架构,突破内河水域船舶自主航行、船舶编队航行、船岸协同智能化运行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展内河货运船舶自动驾驶编队航行试验应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七、推进交通运输融合发展
    24.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一是具有联接旅游目的地的“快速”交通基础设施,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快进”作用。二是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旅游景点协同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的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三是因地制宜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列车、旅游公交、低空旅游、交通展览等。四是在交通客票、导航服务、咨询和投诉服务等方面与旅游需求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5.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充”项目,创新融合开发运营模式与政策机制。加强能源补给设施建设,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打造(近)零碳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推广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分布式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在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珠三角航道网等区域建设零排放航运廊道,研究提出新能源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泊离港、优先装卸货等激励措施,推动纯电动、甲醇动力船舶等应用。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6.交通运输与邮政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聚焦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建设站点体系、推广装备设备、规范运营服务、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完善发展机制、构建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
    八、推动智慧港口建设
    27.港口功能智慧化提升。
    主要内容:聚焦已建港口基础设施功能优化,通过智慧赋能,实施码头、堆场、集疏运等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运输服务、安全防控、能耗管控等方面的智慧化改造提升,推动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优化提升港口枢纽综合服务能级。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8.推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港口领域示范应用。
    主要内容:应用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前沿技术,推动以港口为主要节点的物流体系智慧化水平整体提升,强化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港口与船舶、铁路等外部物流环节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港口生产运营保障、风险防控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打造“人工智能+港口”,引领智慧港口高质量发展。发挥港口存量资源使用效能,加快港口码头改建扩建,推动港口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部水运局。
    九、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29.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政策机制创新。
    主要内容:建立行业碳排放双控制度,加强碳减排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和碳排放核算体系,制定港口、枢纽等碳排放核算指南,出台交通运输碳足迹核算规则,健全交通运输参与碳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碳金融等市场机制,分领域分区域推进交通运输碳排放梯次达峰,推进部分省份率先达峰。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30.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大规模研发应用更新。
    主要内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作业机械设备、港内运输车辆等。推广运输装备节能措施和应用汽车绿色维修技术。在运输船舶、公务船和港作船领域推进电池动力、甲醇、氢燃料电池等船舶建造及使用,充(换)电和加注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液化天然气船规模化应用和沿海加注能力建设,以及节能船型开发及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31.推动电动重卡零碳货运走廊建设。
    主要内容:开展重卡换电和大功率超充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跨区域新能源重卡运输廊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区域,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储能/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形成公路零碳运输走廊综合补能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重卡换电电池银行、新能源重卡综合补能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新能源重卡碳足迹核算、认证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重卡碳减排方法学开发,不断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类。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
    32.推进铁路绿色低碳发展。
    主要内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数智化、轻量化、环保型铁路设施设备及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参建单位在铁路规划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科研攻关、改进施工工艺等方法,进一步贯彻铁路绿色发展理念。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十、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能力
    33.打造优质安全耐久的现代交通基础设施。
    主要内容:树牢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强化工程建设源头、过程、验收等全链条质量管理,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结合辖区工程建设实际,健全现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工程质量管控能力。推进先进工艺、装备等应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度和可靠性,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围绕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标准。
    责任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34.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主要内容: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顶层设计,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办法,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深化科技应用赋能,推进先进技术与智慧化监管融合,加大科技兴安成果推广应用。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行业安全文化。
    责任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35.公路重大灾害智能管控处置。
    主要内容:以公路运行安全保障行业重大需求为牵引,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北斗导航等前沿技术,构建公路重大灾害“辨识—监测—预警—处置”高效闭环智能管控处置技术体系。广泛布局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基建水平、不同交通流状况地区,着力开展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形成一批高水平、可推广的公路重大灾害智能管控处置技术解决方案,实现重大灾害预警准确率高于95%,协同处置响应时间缩短30%以上,建设路线级和路网级示范集群。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公路局。
    36.提升公路安全韧性水平。
    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建立公路安全韧性评估体系,健全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长效机制,形成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可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生命周期技术体系。在工程项目全链条贯彻公路安全韧性理念,确保完成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韧性提升20%及以上,抵御灾害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37.高质量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铁路工程。
    主要内容:树立标杆项目,推动铁路建设项目(含城际、市域郊铁路)高品质建设,实现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的总体安全管理目标。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的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评价治理机制,应用智能化建造、智慧化管理技术,推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差异化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复杂环境下,安全生产模式、工程技术、装备设施创新性工作。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
    十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建设
    38.构建海事船检联管共治工作机制。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海事船检联检联验工作。优化船舶安全协同监管机制。试点开展海事船检对检验窗口期船舶联合查验。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常态化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异常船舶动态感知和协同治理能力,推动船舶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二是推进船舶检验领域信用管理。构建以船舶修造企业、船舶设计单位为主要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守信、失信行为开展信用状况认定,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模式,对相关对象实施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三是深化船舶检验区域协作。深化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在长三角区域和长江干线扩展通检互认船舶类型、船舶年限、检验类型,以高质量的监督管理支持高水平的船舶检验互认。四是推动船舶检修检测机构监管模式改革。优化调整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监管模式,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机构认可,船检机构对检修检测结果技术核查,建立健全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等基础制度,监督结果全国互认。五是推行上下贯通、运转有序的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监督制度体系,海事督促指导船检机构全面建立并运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适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六是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建立海事船检业务常态化交流机制,推动区域船舶检验机构合作,共享培训资源,推动建立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人才梯队。
    责任单位:部海事局。
    39.智能航运监管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探索构建智能船舶法律体系,研究制定智能船舶标准规范,研究探索智能船舶监管体系。完善智能船舶航行保障设施设备,健全船岸智能交互体系。
    责任单位:部海事局。
    40.无人智能救捞装备与远洋深海极地救捞装备研究应用。
    主要内容:开展船载/岸基无人机搜救装备、机队方案及综合管控系统研究,探索“有人+无人”协同救助模式。聚焦智能船舶与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新一代海洋救助主力船智能绿色技术方案。针对6000米以浅深海环境,研发基于深海作业机器人的超深水作业技术。针对强风巨浪高海况环境,研究形成高海况应急拖带技术与装备体系。开发多功能作业支持船型,构建“船机协同、立体搜救”的深远海保障机制。研究极地抢险打捞装备技术和大型半潜抬浮打捞工程船方案。
    责任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十二、促进低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41.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高质量培育。
    主要内容:一是发展培育低空交通运输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低空交通运输巡查巡检、勘察设计、应急搜救、物流配送等场景业态。二是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利用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场地,布局具备装卸、补给、停放等综合功能的垂直起降设施。三是创新应用场景培育体制机制。发挥政府和市场多主体比较优势,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应用场景培育、运营、管理机制。四是强化应用场景安全保障。加快推进低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制定,鼓励围绕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多措并举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五是鼓励应用场景科技创新。逐步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强化安全保障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42.低空交通运输规划编制。
    主要内容:统筹谋划低空交通运输发展,推动低空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协同布局、有机衔接,推动低空民用航空与铁路、公路、水路、邮政等融合,发挥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优势。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43.“行业+地方”通航载人飞行联合监管。
    主要内容:强化通用航空载人飞行活动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机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共治。落实地方属地低空载人飞行各方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十三、加快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创新突破
    44.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应用体系。
    主要内容:聚焦交通运输行业关键业务,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应用试点场景。统筹构筑基础算力服务平台,打造集数据中心、模型基座、智能体中枢为一体的大模型应用支撑体系。构建覆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专业领域的垂域大模型。探索建设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全链协同保障体系,夯实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转型根基。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45.省级“民航气象+地方交通气象”联合数据共享。
    主要内容:强化公路、铁路等气象观测数据和民航气象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办、部公路局。
    46.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主要内容:一是建立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健全目录采集、更新及发布机制,实现“一数一源”动态更新。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采集与归集,推动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强化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建立数据开放清单及动态更新机制。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行业公共数据收益分配机制。三是促进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深化行业公共数据协同应用,服务区域交通运输协同发展。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数据与能源、旅游、卫星遥感、气象、金融保险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撑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加强数据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推动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47.邮政业人工智能、寄递安全科技平台培育。
    主要内容:在“人工智能+邮政快递”方面,面向邮政快递客户服务、路径优化、安全管理等应用场景,打造行业垂直大模型,开展空地协同、复杂气候、抗干扰无人机无人车智能配送关键技术研究,针对邮政快递作业服务全流程开展智能化、无人化、数字化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在寄递安全方面,突破太赫兹波谱分析、高通量多模态等智能安检技术,开展复杂动态场景下海量视频数据的感知获取与准确识别技术研究,突破实时精准定位、冗余地址数据处理、空间地图构建等通用寄递地址编码技术。
    责任单位: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
    十四、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48.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主要内容:推动跨区域统筹布局,服务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动跨方式一体衔接,服务市场要素资源高效流通。推动跨领域协同发展,服务市场提质扩容增效。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平竞争、信用管理等制度规则,进一步理顺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执法监管统一,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十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49.推动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监管提质增效。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基层组织管理工作体系、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执法服务保障工作体系、智慧执法工作体系、协作联动执法体系,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打造交通运输执法基层典型站所。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理顺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监督能力。三是优化基层执法体制机制。探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法,建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监管运行机制,形成联动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部法制司。
    50.探索“数智一体化”执法新模式。
    主要内容:一是打牢交通运输执法数据基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执法数据整合分析,为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应急保障提供支撑。二是打造新型执法场景。依托执法信息系统增强执法场景感知、指挥调度等方面的一体协同能力,打造行业运行趋势分析、违法行为智能识别、行业监管风险预警、执法行为智能监督等场景。三是建设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增强大模型。利用大模型支撑开展智能办案、智能培训、智能问答等数智化执法。四是加强区域执法协作。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深化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优化“案件抄告”“联勤联动”等执法流程。
    责任单位:部法制司。
    十六、高层次人才培养
    51.培育高水平交通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着力激发科技创新创造活力,着重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二是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通过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设吸引集聚行业人才平台,加强行业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三是开展行业人才队伍谱系化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特色人才群体,加强人才分类培养。四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评价,打造素质优良的交通劳动者大军。
    责任单位:部人事教育司、科技司。
    5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交通优势学科和专业建设。
    主要内容:创新探索交通优势学科和专业建设内涵、路径、方法,适应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
    责任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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