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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5-6-28
    2. 【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通知
    3. 【发文号】国卫办医政函〔2025〕28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s://www.nhc.gov.cn/yzygj/c100068/202507/a82579bab19a465596b65bf7ef9d3432.shtml

    7. 【法规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5〕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有关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我委近期获悉有个别医疗机构开展“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治疗阿尔茨海默病,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我委组织专家对该技术进行评估,评估认为该技术处于临床研究早期探索阶段,适应证及禁忌证尚不明确,安全性、有效性缺乏高质量循证医学证据支撑。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有关规定,决定禁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停止将“颈深淋巴管/结—静脉吻合术”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并做好有关患者的随访服务等工作。同时,在该技术具备充分相关临床前研究证据后,指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研究设计,在伦理委员会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开展临床研究。我委将根据临床研究情况,适时对该技术临床应用再次组织论证。在本通知印发后仍使用该技术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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