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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的令

    1. 【颁布时间】2025-6-27
    2. 【标题】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的令
    3. 【发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7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599693/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78号)

    (2025年6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78号公布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99年12月9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3号发布,根据2018年3月6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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