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5-6-9
    2. 【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6. 【法规来源】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gzdt/art/2025/art_561c6738a3f94a6fae68748084976ad1.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工通装函〔2025〕244号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宣传营销行为,守牢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地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

    三、工作安排

    (一)抽取样车

    坚持问题导向,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抽取样车,加大对舆论关注度高、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等车型的抽查力度。相关车型封样后,转送至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二)检验检测

    组织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对送检样车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符合性检验检测,重点开展整车结构参数核查、整车正面碰撞、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制动系统等检验检测项目。

    (三)通报处理

    对于经检验检测相关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违反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公正客观、高质高效开展检验检测,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量。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6月9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