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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4-11-25
    2. 【标题】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24年第12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panzhihua.gov.cn/zwgk/fggw/szcwjk/10169881.shtml

    7. 【法规全文】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第120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0月11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范继跃

      2024年11月25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由于《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基本内容已被新法《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吸纳,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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