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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4-8-6
    2. 【标题】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24年第13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s://www.ly.gov.cn/2024/08-22/332738.html

    7. 【法规全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36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7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8月6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0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公布,2018年1月3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6件规章的决定》修改)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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