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的决定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的决定
第 103 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5日十三届8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温金荣
2024年4月18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的决定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新要求,依法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现决定对《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99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