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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3-7-31
    2. 【标题】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23年第1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huaian.gov.cn/col/4122_231438/art2/16908192/1690874630009HZHVWp77.html

    7. 【法规全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政府令第13号公布 2020年2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废止)


    淮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13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市政府九届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顾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鉴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号)相关内容,已被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全部涵盖,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市政府决定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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