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5-2-11
    2.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3. 【发文号】市监稽发〔2025〕11 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zfjcs/art/2025/art_71dbea09aa5f446c9dd72a0f9a4c7d4c.html

    7. 【法规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市监稽发〔2025〕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壮阳”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根据工作需要,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进行了有毒有害认定(附件1)。根据专家意见,我们认定:食品中的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附件 2)。

    为了方便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同类案件,现将认定意见印发给你们,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可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



    附件:1.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2.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
    食品中非法添加
    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
    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估、认定。

    专家组听取了汇报,经研究,形成认定意见如下: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具有与那非类物质一致的核心药效团,具有同等属性和有毒有害性。



    附件 2
    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的
    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专家意见,我们认定:

    食品中的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