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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5-1-27
    2. 【标题】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商务部令2025年第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商务部
    6. 【法规来源】https://www.mofcom.gov.cn/zcfb/blgg/art/2025/art_123e300d41b34ba8bdf4951027e2ea2e.html

    7. 【法规全文】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2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1月23日商务部第1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年1月27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现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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