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5-1-26
    2. 【标题】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3. 【发文号】财税〔2025〕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6. 【法规来源】http://szs.mof.gov.cn/zt/mlqd_8464/2013yljfcs/202502/t20250212_3958361.htm

    7. 【法规全文】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5〕7号


    中央宣传部,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央宣传部。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需要予以支持,确保相关工作和重大项目顺利进行。

      三、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财 政 部

      2025年1月26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