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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3-12-26
    2. 【标题】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23年第9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rikaze.gov.cn/info-public-gzk-detail.thtml?cid=392428

    7. 【法规全文】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决定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决定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年12月26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4日,二届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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