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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4-12-30
    2. 【标题】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6. 【法规来源】https://2019.acla.org.cn/info/d87e3b1cb9ae4ff18f44961b89f8517e

    7. 【法规全文】

     

    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关于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24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可以在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中担任代理人。为简化律师申请程序,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将于2025年1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自2025年1月2日起,申请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的律师,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后,需通过中国律师网“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申请平台”(https://oralreview.acla.org.cn/#/qr-login)进行申请,具体操作见后附指引。同时,原申请邮箱aclaywb@126.com不再接收申请。

    二、名单公布

    通过推荐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的律师名单,在中国律师网“推荐律师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查询”(https://oralreview.acla.org.cn/#/publicity)页面进行公布,不再向申请律师出具推荐函。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1月2日前,已经通过推荐担任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代理人的律师,无需通过平台重新申请,可在名单公布页面进行查询。

    (二)律师线上申请通过后,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要求及时向合议组提交查询结果页面以供核验。

    律师代理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所有。

    咨询电话:(010)83478950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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