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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1. 【颁布时间】2010-7-9
    2. 【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2024-12-20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beijing.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037/index.html
      注:本法规2024-12-20已经被id772190法规废止


    7. 【法规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总署公告〔2010〕44号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东方之冠。

      自核准之日起,进出口侵犯上述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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