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交办办〔2018〕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交通运输部研究修订了《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原《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交办办〔2015〕164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