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4-10-14
    2. 【标题】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发文号】自然资规〔2024〕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自然资源部
    6. 【法规来源】https://gk.mnr.gov.cn/zc/zxgfxwj/202410/t20241022_2871208.html

    7. 【法规全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库房中的设施与设备 配备有防火、防盗、防虫等设施和设备。 √ √ √
    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和灭火系统。灭火系统应采用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 √
    配备自动化立体仓储设施,采用叉车和托盘车等设备搬运实物。 √ √
    要 求 特级 甲级 乙级
    业务与技术用房设施与设备 配备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相关设备。 √ √ √
    配备实物整理设备(工作台、蜡封机、计算机、打印机、喷漆枪、切纸机、塑封机、清洁工具等)、给排水系统和通风除尘系统。 √ √
    设有取样和制样设备,包括:切片机、岩心钻柱机、岩心剖切机(便携和台式)、碎样机、磨片机等。 √ √
    配备灭火系统,应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或非卤代烷灭火系统。 √ √
    配备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打印机。 √
    查阅资料用房设施与设备 配备文本资料打印、复印、扫描设备。 √ √ √
    设有实物观察设备,包括:显微镜、放大镜、罗盘、皮卷尺、钢尺、三角板、计算器、量角器、图板、照明灯具、稀盐酸等。 √ √ √
    纸质资料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内应设置自动防盗监控系统。 √ √
    设有各类检索服务设备(计算机、掌上电脑、多点触控屏幕、多媒体展厅数字墙、网络在线虚拟现实展示系统)。 √ √
    实物地质资料扫描数字化设备 配备实物表面图像扫描或照相设备,包括岩心表面图像扫描仪、标本摄像仪和带有照相功能的显微镜等。 √ √
    配备实物定量、半定量参数扫描数字化设备,包括元素浓度、矿物组成、结构构造、电阻率、磁化率等扫描数字化设备。 √

    员 数量 直接从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人)。 ≥50 ≥20 ≥3
    结构 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有地质、档案、计算机等不同专业人员。 √ √
    中、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30%以上。 √ √

    费 预算 列入国家、地方财政预算,或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 √ √
    数额 经费数量能够保障馆藏机构日常运行和管理与服务等工作需要。 √ √ √

    藏 馆藏
    容量 库房容量(按岩心延米数计算)。 ≥50万 ≥30万 ≥5万



    作 资料
    接收 按规定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开展实物地质资料筛选分类。 √ √
    按规定接收、验收汇交的实物地质资料。 √ √
    馆藏
    管理 对入库的实物进行统一的整理。 √ √ √
    开展实物表面图像扫描或照相工作。 √ √
    开展实物定量、半定量扫描数字化工作。 √
    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类实物保管状态。 √ √ √
    服务
    利用 提供实物地质资料观察、取样等服务。 √ √ √
    提供实物地质资料社会化网络服务。 √ √
    提供资料目录互联网查询服务。 √ √
    提供各类实物扫描数字化数据互联网查询浏览服务。 √ √
    附件11
    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要求
    一、入库保管要求
    (一)资料整理。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要按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对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建档和必要的整理后入库保管,确保实物地质资料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主要工作如下:
    1.核对资料。
    根据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核对实物地质资料的数量、完整性和各类标识的齐全性。
    2.清洁资料。
    将实物地质资料表面的灰尘、污垢等清洁干净,至露出实物的表面纹理或表面地质特征清晰,便于后期观察和扫描数字化等。
    3.更换装具。
    按照实际需求对实物地质资料的装具进行统一或部分更换,装具应满足性能稳定、抗变形、抗风化、耐腐蚀、便于长期保管的要求。
    4.补充标识。
    检查实物地质资料的各项标识是否清晰、完整、连续,补充缺失的标识。
    5.包装防护。
    对于易挥发、易潮解、易氧化和易变质等性能不稳定的实物地质资料,要采取必要的包装防护措施。
    (二)分配并登记存储空间。
    根据库房空间情况,合理安排实物地质资料存储位置,并对存储位置进行登记,建立库房台账,以方便实物地质资料的查询和调用。
    (三)保管环境要求。
    1.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库房须满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八防要求。
    2.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的物理性质,选择常温、恒温、低温、密封、恒压、高压、低压等保管方式。
    (四)其他事项。
    实物地质资料库房要建立设施设备保养与维护、库房环境维护与检测、资料保管情况定期检查等工作制度,对实物库的设施设备、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环境和保管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实物地质资料得到安全、有序和长期保管。有条件的汇交人可参照上述要求将Ⅲ类实物地质资料入库保管。
    二、埋藏保管要求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保管单位和汇交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对需埋藏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埋藏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埋藏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防止污染环境。
    (一)准备工作。
    1.结合相关地质资料,以项目为单位收集实物地质资料的污染性信息,包括放射性实物的辐射强度数据和其他易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组分含量,准确地评估埋藏实物的污染隐患。
    2.将易引起污染的实物地质资料拣选出来,单独装箱、登记,并将放射性辐射强度数据或样品分析结果填写在登记表的备注中,为制定埋藏、清除方案提供依据。
    (二)资料埋藏。
    1.具有放射性或有毒有害成分的实物地质资料必须深埋或送专门冶炼厂处理,处理后要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规范,以防污染环境。
    2.应以地质工作项目或矿区为单元,以实测剖面或钻孔为单位,自深而浅依次埋藏于坑中。
    3.选择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场地作为坑址。可利用工矿废弃地、拟平复的槽、井探工程掩埋,山区可利用山洞或废坑道,黄土高原可挖窑洞,平坦地区可挖浅坑等。
    4.浅坑的四壁及底部应用水泥涂浆抹平,坑底用10~20厘米的砂砾铺平或铺防水油纸、塑料等。
    5.埋藏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时,应按剖面线及钻孔顺序依次放入坑内。埋藏时应照相或摄像存档。
    6.放置岩心时,应从终孔岩心放起,每一个钻孔的最上面一排岩矿心都应用油漆写上孔号,以区别于其上堆放的其他钻孔的岩矿心。岩矿心铺放长度不宜过长,以1米为宜,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应堆放整齐。在长岩心坑内分段放置岩矿心时,各段之间应用砖或其他硬质材料隔开,岩心顶部覆盖厚度应在0.5米以上。
    7.放置标本时,应从剖面线末端放起,每一个剖面的最上面一排标本都应用油漆写上剖面编号,以区别于其上堆放的其他剖面的标本。标本铺放长度不宜过长,以1米为宜,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应堆放整齐。在长标本坑内分段放置标本时,各段之间应用砖或其他硬质材料隔开,标本顶部覆盖厚度应在0.5米以上。
    8.利用坑道或山洞埋藏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的,应将坑道、山洞等封闭。
    9.埋藏点应编号、登记、标明位置,设立地石标志。绘制埋藏坑分布图及坑内埋藏实物地质资料示意图。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