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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1. 【颁布时间】2024-9-13
    2.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09/t20240913_439571.html

    7. 【法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二号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三、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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