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4-7-9
    2. 【标题】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3. 【发文号】公告〔2024〕8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5978601/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4〕81号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行为,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货物申报项目“启运日期”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将“启运日期”的填报要求由原“填报装载入境货物的运输工具离开启运口岸的日期”调整为“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其中,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填报向海关计算机系统传送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填报向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的日期。

      一份报关单包含的货物对应不同启运日期的,填报其中最后一个启运日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9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