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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3-9-24
    2. 【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0/content_6908746.htm

    7. 【法规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职责。

    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继续加挂国家方志馆牌子。

    三、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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