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3-9-22
    2. 【标题】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9/t20230927_3909443.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