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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3-2-21
    2.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3. 【发文号】国知发保字〔2023〕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302/t20230224_353447.html

    7. 【法规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0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告。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302/W020230224531494931225.pdf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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