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2-11-17
    2. 【标题】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692402/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2〕114号


      现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公布)中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指标的认定标准公告如下:

      一、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履行合规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主体责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国等涉税要素,确保税款应缴尽缴。

      二、海关按照下列情形,对新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的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标准是否达标进行认定:

      (一)海关未发现企业存在《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详见附件)项目中“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的,企业的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标准为达标。

      (二)海关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的“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相关项目指标不达标;但企业未造成少缴税款,或者少缴税款金额累计未超过10万元的,相关项目指标为达标。

      (三)海关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不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的“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相关项目指标为不达标。

      三、复核的高级认证企业,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标准的认定与新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相同。

      特此公告。

      附件: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xls

      海关总署

      2022年11月17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