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