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22年7月29日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魏松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39.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