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鹏、李新民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鹏、李新民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鹏、李新民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鹏、李新民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20日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鹏、李新民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