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9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德槐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市党代会提出的“1551”总体思路,全面履行人大职能,着力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着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着力高标准打造“四个机关”,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