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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9
    2. 【标题】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longyan.gov.cn/qwfb/jyjd/202201/t20220114_1863753.htm

    7. 【法规全文】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9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盛市长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1年工作和过去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和2022年主要目标、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区苏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创新兴市、依法治市、幸福龙岩建设五大关键工作,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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