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陈家东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陈家东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陈家东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陈家东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陈家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陈家东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