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交办决定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交办决定
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交办决定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交办决定
(2022年3月1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将《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议案》《关于推动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发展的议案》分别列为大会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议案,并决定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充实完善和处理。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完善后的上述三件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在2022年底前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情况,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