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建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建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常委会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建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建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因调离淮南,孙建华提出辞去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建华的辞职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