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7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主任杨杰同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捍卫、忠实践行“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紧紧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两大主题,知重负重、唯实唯勤开新局,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谱新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