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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2-27
    2. 【标题】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tzrd.taizhou.gov.cn/art/2022/2/27/art_23166_3306598.html

    7. 【法规全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7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万闻华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以及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泰州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两大主题,加快提升“产业、城市、民生”三个能级,奋力走好具有泰州特色和内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路。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六个显著提升”,聚焦“两大发展主题”,致力“提升三个能级”,扎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勠力同心、笃行不怠,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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