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议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议
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议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议
(2022年10月28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独特功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扬州实践贡献人大力量,作出如下决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加强政治建设上达到新高度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向前发展。
1. 全面把握丰富内涵。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全面系统地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
2. 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细化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发挥“领头雁”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领学促学,在学习上树好标杆、做好表率。机关党委要分专题有计划组织各党支部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党课等,确保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各专工委要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和部门岗位职责,努力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学出奋进力量。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妇联、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等要结合自身实际,提高政治站位,丰富学习形式,体现贯彻成效。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方式,在人大代表中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人大代表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加深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 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坚持知行合一、笃信笃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围绕中心履职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扛起新担当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更加自觉地在全局中精准定位、科学谋划和有力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4.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履行人大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突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体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美丽扬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全局性关键性问题,更有针对性、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责,并最大限度凝聚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上跟踪监督、持续发力。围绕勇挑大梁、稳住经济基本盘,综合运用专项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视察、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彰显人大应有的担当。持续关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精准务实高效地履行人大职责,助力打造“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
5. 紧扣创造高品质生活发挥人大作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履职尽责,确保人大履职惠民生、暖民心,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持续跟踪督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颐养社区建设等决议的贯彻实施,推动市政府紧扣决议目标,细化执行决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决而必行、行之有效,更好地以决议方式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议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视察、调研、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民生实事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6. 围绕实现高效能治理展现人大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部署要求,立足人大处在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责定位,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市域治理效能。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积极回应市域治理急需,及时高效地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富有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法规制度供给。重视发挥法治在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护航“好地方”高质量发展。
三、植根人民守初心,在践行重大理念上迈出新步伐
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大部署要求,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7.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工作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会议制度等,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渠道。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明确负责代表联络的机构和人员,为代表履职提供工作便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有关说明、报告、审议(评议)审查意见,发布的公告等,及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报、扬州人大网、《扬州日报》等刊载,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通报。
8.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认真实施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拓宽代表、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履职评议、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等工作中,尽可能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度,重视发挥代表中专门人才的作用,夯实监督工作的民意基础。完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邀请有关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等参与预算编制、审查和监督,提高政府理财的民主性和参与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调研、座谈、听证、论证等活动,认真听取并研究吸纳意见建议,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搭建更多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联系基层代表、“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制度,建立健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围绕重点工作和审议议题举办“人大网坛”,确保人大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拓展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精心设计主题,周密组织实施,创新提升实效,不断放大“统一见面日”活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品牌效应。充分运用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和“网上代表之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民生茶馆”等创新实践,常态化制度化倾听人民心声、反映人民诉求、回应人民关切,并努力将其打造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扎实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强化全天候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信息技术支撑。
10.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议机制,邀请更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评议,监督推动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努力形成民生实事项目从科学筛选、民主票决,到严格监督、全面落实的工作闭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确保选举结果体现最广大人民意愿。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深化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工作,支持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切实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四、守正创新提质效,在深化工作实践上取得新进展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把创新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第一动力,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在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11. 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总结深化地方立法工作实践,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开展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科学编制、有序实施立法规划和计划。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理念,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努力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更好发挥立法征集意见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咨询顾问、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作用,努力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
12. 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把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以及预算法要求,扎实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发挥好人大财经监督职能。强化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项目化清单化交办审议(评议)意见,并对整改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畅通人大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
13. 彰显决定分量和权威。按照“抓住全局中的重点、抓住重点中的关键”的原则,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坚持“小切口”,注重精细化,精准确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在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可操作、可落实为鲜明导向,及时作出有影响力的实质性决议决定,尽可能量化具体化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设置核心刚性条款,并跟踪督促落实,提升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质效。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
五、高点定位强自身,在建设“四个机关”上展现新形象
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在新起点新征程上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夯实高质量高水平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基。
14.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和首要定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思考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依法斗争,在推进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15.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把握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加强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钻研学习,有针对性地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提出有分量、有含金量的专业化意见建议。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机关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求,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16.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好发挥人大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办法,坚持求真务实,改进会风文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对照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