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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2-6-28
    2. 【标题】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changzhou.gov.cn/html/rd/2022/NPHHJQAN_0630/30827.html

    7. 【法规全文】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

    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设立“常州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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