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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1. 【颁布时间】2022-8-8
    2. 【标题】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nanjing.gov.cn/xxfb/qtgg/202208/t20220815_3672907.html

    7. 【法规全文】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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