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苗伟伦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苗伟伦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苗伟伦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苗伟伦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8月3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苗伟伦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苗伟伦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