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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15
    2. 【标题】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crdw.gov.cn/jyjd/2022/01/2950.html

    7. 【法规全文】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常委会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董文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重点工作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对伊春特指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加快推进伊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绚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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