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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2-7-15
    2. 【标题】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471222/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海关总署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1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为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现将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制发税款缴纳通知并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推送至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纳税义务人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其“填发日期”为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

      四、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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