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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2-6-22
    2. 【标题】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 【发文号】财会〔2022〕2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2207/t20220711_3826137.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会〔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
    的指导意见

    注册会计师是服务国家建设的一支重要专业力量,人才是行业的第一资源,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行业始终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才战略引领行业发展,行业人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建立涵盖人才“选、用、管、育、留”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人才队伍规模快速扩大,人才素质不断提升。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行业人才队伍还不能完全满足服务国家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推动行业人才工作整体上台阶,更好服务国家建设,现就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充分运用“全生命周期”理论的闭环管理、精准施策思维,提高行业人才建设的战略性、系统性谋划,不断完善、提升行业人才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推动行业人才工作整体上台阶,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财政部党组和财政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将政治标准放在行业人才工作的首要位置,将政治引领贯穿于行业人才工作的始终,确保行业人才队伍和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级注协)干部队伍“两支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发展。把服务国家建设作为行业人才工作的根本宗旨,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未来,把行业“两支队伍”聚集到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环节、各领域,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行业职业特点,以实现行业人才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全面提升为目标,形成有利于发现人才的选拔机制、助力成长的培养机制、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做到人才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
    坚持以德为先。始终把推动诚信建设作为行业人才工作的核心价值导向,坚持诚信为本、诚以力行、信以修身,将诚信建设贯穿行业人才工作的各环节,完善行业诚信建设体系,夯实行业诚信文化基础,加强常态化诚信教育和失信惩戒,全面提升行业职业道德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在继承行业人才工作现有体制机制优势的基础上,系统梳理行业人才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科学研判、找准病因、综合施策、守正创新,改进和完善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创新行业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基于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全流程系统性的工作体系,推动行业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闭环管理。围绕行业人才“选、用、管、育、留”,统筹抓好学历教育、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人才留储、人才使用、人才监管各环节(以下简称行业人才工作各环节)的制度安排和工作安排,打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被市场和公众普遍认可、专业倚重、道德信赖的行业人才队伍。
    二、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是行业人才工作正常推进和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行业人才工作各主体的关系、职责,统筹推进行业人才各项工作,形成行业人才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格局。
    (一)建立健全各方支持、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行业人才工作管理体制。财政部是全国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业人才工作的统筹与指导,增强与国家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央统战部门的沟通,确保行业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省级财政部门是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本地区行业人才工作,积极争取各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统战部门等对行业人才工作的支持,大力营造行业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行业人才工作实施体系,建立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在内的多层次、系统性的行业人才工作实施体系,合力确保行业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建立健全全流程、系统性的行业人才工作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围绕行业人才的“选、用、管、育、留”,健全完善“学历教育、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人才留储、人才使用、人才监管”的工作框架,梳理行业人才工作各环节以及各环节衔接的薄弱点,统筹实施,补短板、强弱项,保证行业人才工作规划和执行的有机衔接。要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执行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建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四统一”的工作执行机制,夯实“明责、履责、追责”的责任承担机制,畅通人才工作渠道、压实各方主体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闭环管理的行业人才制度体系。以建立健全涵盖人才“选、用、管、育、留”等各方面、全链条的行业人才工作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持续完善“制定—实施—评估—完善”的制度体系闭环管理机制。制度的制定,要坚持开门问政,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业内人士的沟通,切实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制度的实施,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与跟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制度的评估和修订,要坚持定期对制度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启动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推动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在闭环管理机制下良性有效运行。
    三、健全完善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
    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贯穿于行业人才工作的始终,是推动行业人才工作向上向好的根本保障。要健全完善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行业人才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促进行业人才工作各环节制度持续完善、工作有机衔接。
    (一)建立行业人才工作前瞻性引导机制。做好行业人才供需发展指引,建立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社会发展形势对行业人才的供需影响的机制,定期发布行业人才供需影响分析报告,为行业及时调整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完善行业人才能力发展指引,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的需求,着眼于提升行业人才诚信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适时更新我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指导资格前教育、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等环节的工作。做好行业人才职业发展指引,深入分析行业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阶段、发展目标、需要的能力、面临的困境,适时发布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指引,指导各级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处于准备、探索、成长、成熟、超越、退出等不同阶段的人才,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历教育与行业需求的衔接。大力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参照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持续完善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筑牢行业后备人才的专业知识基础,强化信息化、数字化等方面的技能储备,提升沟通、协作、创新等方面的能力素养,使得行业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与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推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科建设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在师资培训、共建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合作,健全完善行业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探索推动行业后备人才本、硕、博各阶段学历教育有机衔接,畅通行业后备人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渠道。
    (三)稳中求进深化注册会计师考试体制机制改革。紧扣国家对注册会计师人才的需求,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坚持职业导向、原理导向和考生友好导向,进一步完善考试基本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制度。持续优化组织实施流程,明晰压实各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责任,不断完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提升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考试题库建设工作,在抓好命题专家队伍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试题开发、审核、修改、入库、更新与维护机制,到2025年建立初具规模、动态调整、安全便捷的题库管理系统。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的国际推介,大力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四)严格行业准入与退出管理。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制度,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管理。以现行注册管理制度体系为基础,完善个人会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注册(登记)、任职资格检查(会员年检)、转所(转会)等规定,增强制度衔接。探索建立任职资格检查日常审查制度,建立清理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情况的长效机制。完善行业退出管理手段,探索建立健全以执业质量检查结果为导向的执业人员强制退出机制,将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清理出行业队伍。
    (五)持续推动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全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含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下同)的统筹,逐步实现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统一谋划、分级部署、分类实施、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深化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注册会计师教育制度,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继续教育体系,推动培训理念由规模化向个性化转变,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推动培训从“学时达标”的基本要求向“学有成效”的更高标准转变,切实提升培训的实效性;推动培训工作数字化转型,搭建远程继续教育平台,提供移动化、自主化培训支持,切实提升培训的便利性;推动培训供给侧改革,适时引入多方参与的职业培训机构市场竞争机制,切实提升培训的多样性。坚持重点布局、梯次推进,推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行业人才聚集地区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高标准,努力打造行业人才高地示范区,持续加强对西部地区行业人才工作的支持,加快形成行业人才培养的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聚焦行业发展短板,加快重点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推动合伙人和后备人才、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工作,加强与港澳会计职业组织的合作,合作推动港澳青年会计师的培养。
    (六)创新行业人才留储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行业人才留储工作的统筹指导,在畅通行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纳入地方人才培养体系、争取人才扶持优惠政策等方面积极寻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合理界定行业法律责任、营造良好执业环境等方面积极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职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切实保障行业人才合法权益。逐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遏制恶性低价竞争行为,让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回归正常预期,真正体现行业专业服务的价值,大力改善行业营商环境。针对行业人才流失问题,坚持综合施策,研究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各级注协加强行业人才留储机制探索,强化行业人才服务功能,搭建行业人才服务平台、行业人才推介交流平台和行业人才知识汇集分享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的深度、广度和内涵,持续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推动行业人才工作数字化转型,完善行业管理相关系统建设,上线“注册会计师”APP,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大对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建设的价值贡献的宣传力度,提升行业价值和社会声誉,增强行业的人才吸引力。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担负留住人才的主体责任,深化内部治理,制定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人才发展战略,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制度、薪酬激励制度,形成科学的职务晋升体系,为搭建梯次化人才结构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夯实行业留储人才的基石基础。
    (七)持续优化行业人才使用机制建设。加强各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建设,围绕服务行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专门专业委员会增减机制;改革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遴选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评价办法,把真正有能力、有热情的行业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参与行业治理工作。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数字技术,建立健全行业人才档案,逐步形成行业人才大数据信息库,全方位记录人才专业背景信息、流动信息、执业信息、专业特长等,健全基于行业人才大数据信息、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人才遴选机制,为发现人才、推荐人才、使用人才奠定数据基础。加大对行业各类人才的使用力度,根据新时期财政工作需求,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加入各级财政人才库。
    (八)严格行业人才监管,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健全行业监管合作机制,深化各级财政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善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行业举报受理平台建设,推动监管协作与信息共享,强化对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注协贴近行业、身处一线的自律监管优势,建立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用好自律监管手段,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净化行业生态。坚持从严查处、惩教结合,对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注册会计师,强制增加继续教育学时,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研究修订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健全完善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大诚信教育在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中的比重,持续推动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办好年度行业诚信论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人才坚持操守、诚信执业。
    四、着力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人才培养载体担负着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行业人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的主渠道作用。要加强对行业人才培训资源的统筹,着力加强行业人才培训载体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各类行业人才培训载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行业人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抓好行业党校建设。各级行业党校是行业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骨干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载体。要建立行业党校校委会章程、学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党校教学体系和课程体系,完善行业党校管理体制机制。要充分调动行业党校办学的积极性,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红色学院建立行业党员教育培训基地,举办各类示范培训班,提升行业党校办学水平。要着力提升各级行业党校办学的针对性,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分层级行业党校培训体系。
    (二)抓细行业继续教育。国家会计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是行业针对广大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开展基础类继续教育的主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在行业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国家会计学院特色化发展。针对行业的“急需紧缺”打造继续教育“招牌”课程,针对行业重点人才培养打造“精品高端”课程。要加强对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引导,鼓励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参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拓宽行业继续教育培训渠道,合力办好行业继续教育培训。要做好行业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结合行业实际和国家社会发展需求,制定行业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国家会计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供给。要创新继续教育手段,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平台,实现继续教育“线上看”、“掌上学”,逐步提高线上继续教育在继续教育中所占比重,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便利性。要持续改进继续教育质量考核制度,形成“能进能出”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承担行业继续教育教学任务的培训机构持续加强教学管理、师资建设和课程开发。
    (三)抓深会计师事务所培养载体建设。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人才职业发展、成长成才的基础阵地。要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和梯次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并将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纳入员工职务晋升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培训效率效果。要建立健全对具有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定、考核和评价机制,指导具有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培训能力、优化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要积极探索建立“人才培养示范所”经验交流机制,示范推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评价体制机制。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优质培训资源的共享,指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人才培养学院。要健全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制度,将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人才国际化情况,以及参与行业建设、服务国家建设的情况,纳入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
    (四)抓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建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是行业后备人才的重要来源。要深化行业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的务实合作,持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建立产学研联盟,开展多方位战略合作。要优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境外实习项目形式,畅通学生到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实习的渠道。要强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师资培训,提升核心课程师资的理论和实务经验。要鼓励行业高端人才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担任校外导师,推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教育与行业人才需求有效对接。
    五、持续打造行业人才领头羊和生力军
    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行业国际化人才、执业机构党组织书记、行业代表人士、行业青年人才等培养工程,不断完善培养工程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培养工程的效率效果,持续打造行业发展的领头羊和生力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养工程。聚焦培养符合“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后备人才,着力打造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领头羊。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轮训,计划每年培训约1000人,五年共培训约5000人,持续提升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持续拓宽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持续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建立合伙人后备人才选拔机制,选拔政治素养高、执业能力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优秀中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每年选拔1次,培养周期三年,五年共计划选拔培养约180人,持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着重培养管理能力、提升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选拔做好人才储备。坚持学用结合,打通人才培养和使用路径,为合伙人及后备人才搭建平台,调动其服务行业和服务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合伙人及后备人才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评价考核其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国际视野、综合素质以及为行业建设和国家建设所作的贡献。
    (二)着力推进行业国际化人才建设工程。聚焦培养符合“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要求的行业国际化人才,着力打造行业国际交流合作和行业国际化发展的先行者。充分利用行业人才培养项目,提高全球化、国际化等宏观性、战略性课程的比重,提供包括英语技能、专业英语、宏观性战略性等定制化的培训内容,提升学员的战略眼光,延展学员的国际视野,为行业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储备人才。加强行业国际化人才的使用,积极支持其参与行业准则国际趋同研究、行业国际交流合作等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好行业国际化人才智库作用。
    (三)着力推进执业机构党组织书记培养工程。聚焦培养符合“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骨干,锻造一支政治上强、热爱党的工作、熟悉群众工作的行业党务工作人才队伍。依托各级行业党校开展行业党务工作者轮训,提升全国各级行业党委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托各级行业党校开展对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的轮训,充分发挥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的基层引领、引导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紧密结合。依托各级行业党校和红色学院开展党员骨干培训,教育引导行业党员从业人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着力推进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程。聚焦培养符合“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要求的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一支有贡献、有影响的行业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拓宽选人渠道,完善推荐程序,建立行业党组织定期向统战部门推荐输送行业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重点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骨干及后备人才中,有组织有计划地物色、选拔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各级行业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加强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培养,紧扣行业特点制定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充分发挥行业党校在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训中主阵地作用,分级分类、科学施训,注重提高行业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提名考察机制,根据有关规定提名推荐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参选人大代表、担任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等,支持行业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群团组织的兼职领导、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到有关国际组织担任职务。
    (五)着力推进行业青年素质提升工程。聚焦培养符合“信念坚定、重实重干、与时俱进”要求的行业青年人才,打造一支道德品行优秀、专业能力过硬的行业建设生力军。利用团中央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和行业党校各类培训班,对各级行业团委干部、综合排名前100家事务所团干部、受表彰行业青年等开展培训,指导地方协会利用省级行业党校、团省委培训班等开展青年培训。持续开展行业“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文明号”等评比表彰,选树先优典型、发挥榜样作用。
    六、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财政部党组和财政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切实加强各级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做好新时代“两支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和顶层设计。各级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充分认识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行业人才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人才工作重大举措落地生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关心支持行业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定期研究行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制度,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服务保障。要持续改革完善行业人才治理架构,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力保障、资金保障和制度保障。要重视行业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以构建政治强、专业精、视野宽、本领高的“通才+专才”干部队伍为目标,健全各级注协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培训培养体系,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推动人力资源优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三)做好考核评估反馈。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跟踪问效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工作中的督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偏,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建立健全对行业人才工作的考核机制,以考核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各项政策情况列入财政部门对注协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情况纳入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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