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13
    2. 【标题】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jlsrd.gov.cn/jlrd/4/14/14055.html

    7. 【法规全文】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常委会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永秋所作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再创老工业基地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