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的决定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的决定
辽宁省朝阳市人大常委会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的决定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的决定
(2022年4月26日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